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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松誼顧問專欄】當績效管理遭遇自殺威脅時,主管該如何兼顧「照顧人」與「管理事」?

2026-07-14



文:陳奕尊 Louisa (松誼企管資深顧問)


幾天前,一位經理人向我提出她部門中實際遭遇的棘手案例:
Annie 加入公司一年半,工作品質始終未達標準,經常出現資料遺漏、關鍵數據錯誤及交付延遲等問題,以致跨部門怨言不斷。

直屬主管 Emma 在過去半年內,已多次與 Annie進行一對一對話,提供工作指導、安排同仁協助,並將工作流程細分拆解,希望能幫助她改善績效。然而,整體的產出成果仍沒有明顯進步。依據公司的績效制度,Emma 在季度面談中,告知 Annie 將進入績效改善計畫(PIP),且因考核未達標準,該季無法獲得績效獎金。

Annie 聽了情緒激動:「半年來妳一直在針對我!我每天都加班,妳卻只看數字,根本沒有看到我的努力!」
Emma 試圖安撫:「我有注意到妳投入很多時間,但成果確實不如預期,依據規定,我們必須依照工作成果進行評估……」

Annie 突然拍桌:「規定?妳就是想逼我走!我都已經被醫生診斷是重度憂鬱症了!如果一定要讓我進 PIP,我乾脆從公司頂樓跳下去給妳們看!」


一、當員工情緒失控時,請先將績效放一邊

這裡必須確立一個最高指導原則:沒有任何一項商業績效指標(KPI),比一個人的生命安全更優先。

當員工拋出「自殺」兩個字時,績效面談就已經結束,當下正式升級為「生命安全事件」。主管此刻最重要的任務,是確保眼前人員的安全。可按照以下步驟處理:

1. 當下危機處理(確保人身安全

絕不要和對方爭辯說「公司沒有要逼你」,或是反駁「不要用這個威脅我」,這會進一步刺激對方。立刻停止所有工作討論,表達人道關懷:

「聽到妳承受這麼大的痛苦,我很震驚,也非常擔心妳。對我和公司來說,妳的生命安全比任何工作、PIP 或獎金都重要。我們現在先不談工作的事了。」

藉由同理回應來穩定對方情緒,若有立即風險,絕對不要讓對方單獨離開。


2. 啟動組織安全網(職安通報與專業介入)

主管必須體認到自己的角色:你是經理人,不是心理諮商師。你無法也不該單獨背負另一個人的生命責任。此時請立刻通報 HR、高階主管,啟動 EAP(員工協助方案),請公司的 HR 或心理諮商師立刻介入。

同時,若評估員工有立即安全風險,可依公司危機處理程序,聯繫其緊急聯絡人,共同協助後續照護。如果員工持續有自殘的危險,或在面談後失聯,不要遲疑,立刻請HR 撥打 110 或 119,讓警察與緊急醫護人員接手。


3. 現階段工作要求的轉向(醫療與法規接軌)

在危機尚未解除前,工作的重點應先轉向安全確認、公司關懷與醫療評估。

※ 管理實務提醒
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及相關職場安全義務,雇主對於員工身心健康與工作場所安全負有照顧責任。

此時,公司可依工作規則及相關程序,與員工討論是否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申請普通傷病假,並評估是否需要提供工作調整或其他支持措施。若公司制度允許且雙方合意,也可評估留職停薪等安排,讓員工專心治療。

公司也可與員工討論,由其提供醫療診斷或相關建議,以作為後續工作安排及復工評估的參考。這些後續的溝通,建議皆保留客觀的書面或 Email 紀錄。


二、增加支持,但保持績效標準

經過激烈衝突後,主管很容易開始退縮,擔心再談績效會刺激員工,讓自己成為壓垮對方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
於是,原本應該執行的績效改善計畫被無限期延後。面對身心遭遇挑戰的員工,主管該做的是「增加支持,但保持標準」。

在「增加支持」上,請和更高階主管以及 HR 討論,提供以下配套:

‧ 工作量與專案時程是否需要暫時調整?
 是否需要更頻繁、但非施壓式的工作對齊與追蹤?
 是否需要由公司全額或部分補助員工協助方案(EAP)的諮商時數?
 是否有部分非核心的工作內容可以重新配置?

在「保持績效標準」上,必須持續且堅定地溝通工作的核心要求。因為員工也需要知道:公司願意陪伴他,但績效標準是客觀並存在的。

主管絕對不能因為害怕員工的極端情緒,就在績效考核或獎金發放上放水,否則就是對團隊其他同仁的不公,可能引發組織內部的集體怨氣與離職潮。

如果醫療評估、長期的調整與 PIP 改善期滿後,而公司已提供合理的改善機會、必要的支持措施及工作調整等努力,結果仍顯示員工無法勝任職務的核心工作要求,則可依法評估終止勞動契約。

※ 管理實務提醒
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1條第5款,勞工「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」,雇主得依法預告終止勞動契約。

然而,實務上法院通常會審酌雇主是否已提供合理的教育、輔導、改善機會及其他替代措施,因此終止勞動契約應符合「解僱最後手段性」原則。

這樣做是透過法規保障,協助員工合法、體面地離開不適合的壓力源,去尋找能讓身心安穩的環境。組織代表或 HR 可以用一致性的態度告訴對方:

「這段時間我們看見了你的努力,也看見了你的辛苦。我們持續評估,發現這個職位的要求,可能已經超過了你目前身心所能負荷的極限。

如果讓你繼續在這個環境裡,對健康是更深的傷害。因此,公司基於工作契約與照顧員工健康雙重考量,做了資遣的決定。
我們會提供完整的法定資遣與非自願離職證明,希望資遣費和失業給付能讓你在未來幾個月裡,沒有經濟壓力地好好靜養身心。」


三、實務防禦:準備客觀的善意舉證

儘管公司帶著善意與關懷出發,仍可能面臨「甩鍋卸責、職場霸凌」的指控。

為了避免勞資爭議調解時口說無憑,主管與 HR 必須實際提供合理的教育、輔導、改善機會及其他替代措施,並在過程中備妥以下客觀紀錄,證明公司曾做的努力:

 職務調整與實質指導的紀錄:過去半年內,主管減少其工作量、安排同仁協助、定期一對一指導的輔導紀錄(如週報、面談摘要 Email),證明公司曾積極嘗試提升其績效。

 醫療與諮商資源的提供:公司曾主動轉介 EAP 諮商、建議就醫、協助安排請假或工作調整等支持措施的客觀紀錄。證明公司重視員工健康,而非僅以績效要求施壓。

 優於勞基法的配套方案:除了依法給予資遣費、非自願離職證明之外,公司若能在預算許可下,額外提供一筆關懷慰問金,或額外補助職涯諮詢。這都展現了企業善意,但這屬於公司自主福利,並非法定義務。


四、守住團隊績效管理的公平性

當主管因為害怕極端行為而放棄績效管理,選擇得過且過時,受傷的往往是整個團隊。

畢竟,客戶不會因為你的員工有狀況,就接受有瑕疵的成果。那些沒做完、做錯的工作,勢必會落到其他團隊同仁身上。處理不當,恐怕會引爆「能者多勞,勞者全亡」的怨氣。

主管此時必須展現溫柔而堅定的管理:

1.考績回歸制度,不因害怕而放水:績效考核是回歸工作契約的核對。當員工未達標準是客觀事實,考績必須如實打分,這是對全體團隊做到最基本的公平。

2.對內進行一致性的坦誠溝通:在保護當事人隱私的前提下,召集補位同仁,誠實承認現況的不公平,看見他們額外的付出,並明確表達肯定與感謝。

3.實務資源的重新配置:主管應主動向高層爭取,將優秀考績配額與獎金池,實質回報給補位的同仁;同時行使管理權,重新梳理工作優先順序,砍掉非核心業務,不讓團隊無限度過勞加班。

只管規則和制度的主管,讓人感受到壓迫與冷漠;但只同理不管理的主管,可能讓團隊失去公平與秩序。

真正成熟的管理者會兼顧兩者:在理解員工與團隊困難的同時,仍然願意誠實地攤開問題,陪員工一起面對艱難時刻,並且相信對方有能力一步一步改善。

如果真的已超過對方能力,就懷抱善意,好好地讓對方離開,去靜養身心。


結論

面對員工以死相逼的極端現場,主管往往是承受最大心理創傷的那個人。內心激起的恐懼、焦慮與被脅迫的憤怒,都是極其真實的。

最重要的,主管要先穩住自己。堅定地告訴自己:基於公司的績效標準,提出 PIP是你善盡管理人的職責;員工的身心疾病有其複雜成因,不是你單方面造成,主管不必自視為造成疾病或必須拯救對方的人。

當立於一處沉穩、有界線、且不被愧疚感勒索的基石之上,才有可能在暴風雨中,為團隊撐起一把守護公平的制度大傘,又為受傷的靈魂遞出一盞有溫度的指路燈。



小編的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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